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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组部、人社部印发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作为一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看到这则消息,无疑是打了一针强心剂;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人力资源改革方面一直比较被动,尤其在员工激励方面存在些许瑕疵。目前事业单位员工奖励理念和考核体系上、用人机制上和人性化上与行政编制方面存在一定的差距。为了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新印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给事业单位的广大群体带来了曙光,极大的激励和肯定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促进了事业单位社会运行的良性发展和每个事业单位的共同愿景。 长期以来,人们羡慕事业单位的工作,最主要原因是在事业单位上班,工作压力较小且工作环境舒适,待遇比较优厚;这些看似优越的条件恰恰也是事业单位缺乏激励的原因,在事业单位,无论是领导还是一般员工,缺乏“激励”的认知,在管理上也停留在过去的计划经济意识形态“铁饭碗”,在薪资上实行同定工资分配方案,工资的分配标准均衡。“激励”成了一个必要时出现在墙上的词语而已,长期以往,激励在许多员工心中已经没有了概念,相比企业的人性化和个性化激励机制,许多员工看到了企业的激励机制,是的部分事业单位的优秀人才纷纷跳槽,舍弃现有的安逸的工作环境和氛围,先后进入企业去展示自己的才能与实力;而留下的许多也丧失了工作的积极性和进取性,久而久之,也严重影响了事业单位的社会形象。 现在,机构处于改革阶段,中组部发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这是大大提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高了事业单位整体群体的理性认识,提高了领导的激励理念,让事业单位知道好的激励机制推动事业单顺利发展的同时,也给事业单位的公众形象带来了正能量,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的正能量。好的激励理念,让事业单位员工与企业员工一样有紧迫感和危机感,可以改变事业单位过去懒散的工作作风;让事业单位人员不断学习新知识,专研新业务,跟上新潮流,进而促进事业单位的全面发展。社会进步、事物发展是客观规律;事业单位打破过去的陈旧的员工激励模式,适应社会、关爱员工、关注人才留住人才是事业单位在今后发展中面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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