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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孩子摔跤导致手骨折复位,先后2次去耒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复查,当院医生2次都说恢复可以,由于孩子手指一直抬不起来又到耒阳市铁五局医院进行检查,当时医生一看就说还是半脱位状态,并且已经是伤了神经了,建议赶快去大医院治疗,从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湖南省儿童医院,最后被送至专治神经的湘雅附一医院进行手术治疗,以上3家大医院医生都说如果发现的早孩子手不会发展成这么严重,并且孩子的手不会像现在这样弯不到位(弯曲与正常相差30度,伸直与正常相差15度),所以这是耒阳市三人民医院误诊耽误我孩子病情,如今我孩子已经做了司法鉴定,鉴定结果为10级伤残。
为了寻求一个公道我申请了与耒阳市第三人民医院之间的医疗事故鉴定,由衡阳市卫计局抽取3位专家针对此事做出鉴定,鉴定结果是“耒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存在漏诊,漏诊的理由居然是因为医院等级不够设备不全,神经受损还能保守治疗” 这简直就是缪论,医院等级不够设备不全就可以允许误诊吗?如果这是人命呢?为什么耒阳市铁五局医院可以查出来,市第三人民医院查不出来?说什么神经保守治疗,当时长沙市湘雅附一医院专家说已经被半脱位压扁到几乎要断了,如果不立即手术治疗的话手就废了,按衡阳卫计局给出的保守治疗是不是要等孩子手部神经被半脱位压断了再去手术治疗才是正常的?
衡阳卫计局给出的这个结果实在让人难以信服,我花了1300元鉴定费就鉴定出这样的结果,老百姓太好欺负了吗?如果是专家的孩子发生这样的事还会是这样的结果吗?这次鉴定做出这样的结果不难让人怀疑存在猫腻,一句漏诊就这样轻描淡写的把事抚平了,衡阳市卫计局未免太草率了吧!我希望有关部门还我孩子一个公道,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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